办事项目(31)

举办大型活动许可(5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2003年10月25日 第二十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批准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活动方案和说明; 3、活动的保卫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4、活动场地的方位图、内部示意图; 5、法律规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6、消防审核意见书; 7、主管部门许可证明。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1、活动场所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并经消防安全审查合格; 2、活动中心现场和外围人员疏散通道; 3、备有相应的停车场和应急使用场地、通道、供电以及救生、救援设施; 4、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不少于现场人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