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2)

重要地段规划设计审核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1990年10月28日 第十二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上报(市、县政府)
    申报材料
    1、提供重要地段和重大项目乙级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2、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2、对重要地段规划、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利用政府网站专设规划公示网站、电视报纸、公示牌等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