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31)

拍卖业设立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7年1月1日施行2004年修订第五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上报(省公安厅)
    申报材料
    1、企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2、拍卖企业申请书; 3、企业章程、验资证明。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证件工本费:10元/证,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申报条件
    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