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31)

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9月1日2006年1月11日 第二十三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审批
    申报材料
    1、承运人从事管理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明; 3、危险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6、车辆牌号、运输时间、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7、购销合同。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托运人向县公安部门提出并且出具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的资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