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31)

刻字业设立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条例》1951年8月15日第三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批准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特种行业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及经营者的身份证件; 4、治安保卫组织及管理制度; 5、建筑及四邻平面图。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证件工本费:10元/证。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