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免费注册
新闻中心
办事大厅
项目化管理
首页
办事机构
文化局
工业园区
沿海工业园区
发改委
经贸委
环保局
安监局
外经贸局
供电公司
公安局
司法局
财政局
建设局
城管局
交通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工商局
国土局
质监局
药监局
物价局
地震局
电信局
教育局
文化局
卫生局
广电局
劳保局
民政局
烟草局
水利局
农业局
林牧局
海洋局
气象局
计生委
招投标代理
会计师事务所
工商事务所
房产测绘评估
土地测绘评估
规划局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郑重声明
|
留言反馈
Copyright ? 2003 - 2007
Bin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
05043356
号
滨海县人民政府 主办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办事项目(
34
)
1
2
办事指南
更多>>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表格下载
更多>>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1.
文化娱乐经营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2.
营业性演出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变更许可
3.
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核
4.
演出经纪机构举办组台演出活动许可
5.
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
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许可
7.
音像制品批发单位设立、变更许可、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8.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9.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10.
出版物出租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11.
印刷经营企业设立、变更许可
12.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13.
美术品经营单位许可
14.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15.
拍卖企业拟拍卖文物审核
16.
个体演员证登记
17.
记者站审核
18.
出版物零售、出租许可
19.
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20.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21.
旅行社申报办理及年检
22.
星级饭店评定
23.
县内旅游项目规划审定
24.
旅游项目立项
25.
旅游项目更新、改造、扩建的审查
26.
旅游项目的竣工审查
27.
旅游项目的开业验收
28.
开发旅游景点建设、旅游度假区及旅游资源开发审批
29.
旅游经营者的职业资格许可
30.
景区(点)申报、复查、年检及质量等级划分
31.
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发证
32.
旅游项目内容实施的审查及变更
33.
旅游广告、车船、商品生产及销售的定点与管理
34.
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审定、印刷管理
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核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一日第229号令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97年10月1日 2004年7月1日 《条例》第十一、十二、十八条 《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发证 5、备案
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6周岁的公民从事个体演员职业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其表演技能的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予以登记,并发给登记证明。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合演出的建筑物、必要的器材设备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3、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有必要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