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6)

自来水价格,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具体价格,管道煤气、液化气价格,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价格法》第二十条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三条
    办理程序
    1、受理 2、调查 3、听取意见 4、成本监审 5、听证 6、制定方案 7、审议 8、决定 9、公告
    申报材料
    1、定调价书面申请,说明定调价依据和理由,现行价格水平、建议制定或调整价格水平、调价幅度、调价额等; 2、定调价格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分析; 3、定调价格的相关数据资料,包括财务决算报表和该行业近三年来的生产经营成本变化情况。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