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6)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20条第2款 第30条、第31、40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理论、操作考试 3、出具考核报告 4、上报市质监局
    申报材料
    1、计量检定员资格申请表一份; 2、首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需提交本人1寸证件照片2张及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3、增项和复核人员需提交计量检定员原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按发改价格[2005]711号规定许量检定员考核费每项320元/项。
    申报条件
    1、具有中专(高中)或相当于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熟悉计量法律法规; 3、能熟练掌握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操作技能,并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一年以上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