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5)

从事县级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办理
    申报材料
    1、《江苏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开业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者发起人的身份证明; 3、检测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的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和上岗证书; 4、机动车检测设备,仪具,计量设施的名册及其检定证明和计算机联网控制系统操作手册; 5、经营管理,质量管理等制度文本; 6、由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组织专家评审意见; 7、办公场所及厂房工作间的合法使用权属证明。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1、设备; 2、人员; 3、场地; 4、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