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5)

道路运输服务业户开业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办理
    申报材料
    1、《江苏省道路货运代理(代办)、配载、搬运装卸开业申请表》; 2、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主要业务人员从事运输服务业资历证明以及聘用合同; 3、办公场所、经营场地以及营业设施的合法所有或使用证明; 4、流动资金的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1、设施条件: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租用他人的房屋,场地设施作为经营办公场所,要签定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 2、资金条件:须有不少于3万元的流动资金; 3、人员条件:主要业务人员须掌握与道路运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运输服务业等方面的基本业务知识;聘用专业人员须签定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 4、申请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时,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写明要求经营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