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6)

电话收费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用户应于当月交清前月发生的各项电信费用
    办理程序
    1、提供号码 2、缴费
    申报材料
    提供电话号码
    办理时限
    用户应于当有缴清前月发生的各项电信费用
    收费标准
    《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信部联清[2000]1255号、苏价服[2001]83号、盐市价发[2002]50号、苏通联[2005]33号、苏价服[2000]259号、苏价服[1999]425号、苏价服函[2001]117号、苏价服[2001]399号
    申报条件
    使用中国电信业务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