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5)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办理
    申报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发放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收取8元/每证。《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的复函》
    申报条件
    1、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2、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JT/T200的规定执行;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