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5)

因施工需分流或中断交通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公路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批准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施工时间与期限); 3、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4、施工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施工现场交通控制图、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人、现场执勤人员名单);涉及分流的,提供分流线路名称、分流时段、分流时拟采取的保障措施等资料。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1、因占用、挖掘公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或者增设平交道口的施工需要分流或中断交通; 2、已履行工程项目有关批准手续; 3、不会严重影响路网运行; 4、施工期间为非重大节日、抗洪抢险期间; 5、有可行的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与交通组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