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5)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江苏省公路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勘察 4、审核 5、上报(省交通厅)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施工时间与期限、相关的管理与养护主体); 3、有关批准文件; 4、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措施、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相应的硬化措施); 5、设计图纸文本; 6、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有对公路路产损失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道口搭接费:5000元/M,按道口宽度取,一次性收取。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109号、苏交公[2005]126号
    申报条件
    1、确需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 2、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3、满足行车视距要求; 4、与公路搭接路段的一百米以内的路面必须采取硬化措施; 5、有可行的设计图纸; 6、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 7、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