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5)

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审批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勘察 4、审核 5、上报(省交通厅)
    申报材料
    1、实施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实施单位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含主要理由、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 3、相关决定材料; 4、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资料; 5、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有对公路路产损失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1、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 2、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3、政府或者有权部门的决定; 4、具有安全有效的保护措施; 5、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