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5)

超限载车辆确需行驶公路或者公路桥梁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批准
    申报材料
    1、承运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申请承运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含主要理由、货物名称、重量、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3、外廓尺寸及必要的外廓总体轮廓图; 4、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载质量、轮数、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5、行驶证复印件; 6、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应当提供防护措施方案或者补偿方案。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赔(补)偿费: 1、砂石路面超限运输,5元/吨公里,按车辆最高轴载超限值及行驶公里计,超限总量不足1吨按1吨计; 2、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超限运输,14元/吨公里,按车辆最高轴载超限值及行驶公里计,超限总量不足1吨按1吨计; 3、车货总量超过40吨车辆的超限运输,1元/吨公里,不论轴载是否超过规定值,不论道路结构; 4、车辆勘察护送费5元/公里,单程计费。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109号、苏交公[2005]126号
    申报条件
    1、超限载车辆行驶范围在设区的市辖区内的,由设区的市交通主管部门许可;所经线路涉及高速公路的,许可机关应当征求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2、车辆行驶范围跨设区的市或者起运地是高速公路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许可。 3、由外省进入本省的车辆,以进入本省入口处所在地为起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