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6)

审核、整理上报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材料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上报(市计生委)
    申报材料
    1、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表;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