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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性照顾再生一孩审批
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
3.
审核收养当事人有子女证明
4.
审核、整理上报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材料
5.
审核上报申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
6.
审核收养当事人无子女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审批
申报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以及依照《省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5日、20日由乡镇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统一到县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