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6)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审批
    申报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以及依照《省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5日、20日由乡镇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统一到县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