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2)

种子经营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办理程序
    杂交种、亲本种原种种子由县级审核省级核发: 1、申请2、受理3、审核4、上报 其他由县级核发: 1、申请2、受理3、审查4、批准
    申报材料
    1、种子经营许可表; 2、注册资本证明; 3、种子检验、加工、技术人员证明; 4、种子检验、加工、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等。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种子经营许可证:80元/证,盐财综[2004]59号,盐市价发[2004]144号
    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种子检验技术人员; 3、库房晒场300、100㎡; 4、经营场所100㎡以上; 5、检验室30㎡以上; 6、种子加工厂房100㎡以上; 7、检验、加工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