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3)

拆本使用发票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 [1993]174号)1993年12月23日 第二十五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批准
    申报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纳税人需要拆本使用的情况说明;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发票领购簿。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1、办理税务登记和具有发票领购资格的纳税人; 2、发票使用量极小,每月不足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