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2)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公告 5、许可
    申报材料
    1、加盖协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6、另根据不同变更内容,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费:40元/件,苏价费[2002]459号
    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