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

初中及以下学校筹建、撤消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理程序
    1、书面报告 2、现场勘察 3、审查 4、批准
    申报材料
    1、书面报告; 2、现场勘察资料; 3、部门会商意见。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需要筹建和撤消的初中及以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