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8)

用电启动方案编制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苏电财字[1995]1268号苏价管[1995]284号 1995年
    办理程序
    1、帮助用户建立电气运行、检修、试验等安全规章制度;2、审核校对设计图纸; 3、临时性紧急缺陷消除; 4、用户设备进网运行资料的建立与归档; 5、内部计量等设备的造型等。双电源及自发电用户按此标准的1.5倍交付。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项目批文; 3、设备清单; 4、设计图纸。
    办理时限
    1、高压15个工作日 2、低压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用电启动方案编制费: 1、非居民生活用电,100元/次; 2、低压动力用电200元/次; 3、10千伏高供低计500元/次; 4、10千伏高供高计1000元/次; 5、35千伏高供低计1500元/次; 6、35千伏高供高计2000元/次; 7、100千伏及以上2600元/次。 苏价管[1995]284号 苏电财字[1995]1268号
    申报条件
    新增用电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