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6)

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限审批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2001年11月1日 第十二条 省人大《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审查 3、批准
    申报材料
    1、拆迁项目实施建设情况; 2、拆迁延期的原因。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