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6)

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核准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2001年11月1日 第二十九条 省人大《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审查 3、批准
    申报材料
    1、拆迁评估报告; 2、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3、拆迁房屋公证书。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