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免费注册
新闻中心
办事大厅
项目化管理
首页
办事机构
安监局
工业园区
沿海工业园区
发改委
经贸委
环保局
安监局
外经贸局
供电公司
公安局
司法局
财政局
建设局
城管局
交通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工商局
国土局
质监局
药监局
物价局
地震局
电信局
教育局
文化局
卫生局
广电局
劳保局
民政局
烟草局
水利局
农业局
林牧局
海洋局
气象局
计生委
招投标代理
会计师事务所
工商事务所
房产测绘评估
土地测绘评估
规划局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郑重声明
|
留言反馈
Copyright ? 2003 - 2007
Bin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
05043356
号
滨海县人民政府 主办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办事项目(
14
)
1
办事指南
更多>>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表格下载
更多>>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这里是标题
12-19
1.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2.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3.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
4.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许可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生产企业许可证
7.
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8.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9.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
10.
特种作业操作证
11.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审批
12.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1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4.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上报(市、省安监局)
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单位各级、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 印件); 4、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清单; 5、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6、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救援组织的证明材料; 7、职工体检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清单; 8、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的证明 材料; 9、仓库保管和搬运等危险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 证明材料,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 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的证明材料; 11、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3、经营场所和仓库布局的设计图纸; 14、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15、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16、消防审核意见书; 17、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审查意见; 18、申请出口经营的批发单位一并提交针对出口经营所应 具备的相关材料; 1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2、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4、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5、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6、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