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9)

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广电总局令(第36号)2004年9月10日《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9月10日 《办法》第三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审核 3、上报(省广电局)
    申报材料
    1、相应场地; 2、专业技术人员及资金。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有线电视共用天线初装费:根据省广电局标准收费。
    申报条件
    本地有线电视覆盖网不能通达的社区及独立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