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1)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审核上报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省发改委文件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上报(省、市发改委)
    申报材料
    按每次上级文件具体要求办理。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1、产值一个亿以上企业; 2、销售一个亿以上企业; 3、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企业; 4、无污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