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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3356
号
滨海县人民政府 主办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办事项目(
1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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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洪规划同意书批准
2.
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批
3.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位置和界限审批
4.
河道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审批
5.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6.
河道采砂(含取土、淘金)审批
7.
河道管理范围从事活动审批
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9.
取水许可
10.
扩大取水审批
1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1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13.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4.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5.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河道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审批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批准
申报材料
1、《滨海县水利局河道(湖泊)设置、扩大排污口申请书》; 2、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所在位置、规模、范围等资料; 3、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4、建设项目排水、排污资料; 5、能说明对水环境影响的技术资料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当排污口设置对上、下游第三者用水造成影响的,还应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