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

房地产评估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2004年8月28日第五节
    办理程序
    1、委托方委托 2、受理 3、提交报告
    申报材料
    1、房产证; 2、土地证; 3、身份证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房地产评估费,按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计算: 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5‰; 2、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2.5‰; 3、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1.5‰; 4、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0.8‰; 5、5001以上至8000万元0.4‰; 6、8001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0.2‰; 7、10000万元以上0.1‰。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第971号)》
    申报条件
    需要房地产评估的法人、经济组织、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