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4)

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现场勘察 3、审批 4、收费 5、办理许可证 6、验收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签订责任书 。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费:每吨8元; 2、委托清运有偿服务费:每吨22元。盐市价[1997]87号、盐财综[1997]4号
    申报条件
    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