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1)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准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查验 4、核准
    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2、代扣代缴明细表(新办参保职工提供身份证、照片等个人资料);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本县范围内所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分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机机构)、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