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4)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区和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地不达标批准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条 1992年8月1日
    办理程序
    1、方案报审 2、现场勘察 3、审批 4、收费 5、办理许可证 6、验收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审批表; 3、规划文件; 4、图纸。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绿地重建费:600元/平方米,《盐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
    因有关原因造成无法达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