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4)

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带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设计方案批准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1992年8月1日
    办理程序
    1、方案报审 2、现场勘察 3、审批
    申报材料
    1、用地协议; 2、规划书; 3、风景林带建设; 4、干道绿化带建设。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盐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
    1、居住区绿化; 2、公共绿地建设; 3、风景林带建设; 4、干道绿化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