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6)

合同备案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建筑市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1日,第二十三条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报送 3、审查 4、备案
    申报材料
    1、中标通知书; 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合同文本。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