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审计局对202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发挥审计监督效能,助推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稳步提升,县财政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较好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保障了全县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有序。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有待提升。“2024年全市电动车奖励消费券资金”县级分担部分未能在调整预算时予以追加。
(二)预算收支执行不规范。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二是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三)预算管理有待完善。部分预算指标执行率低。
(四)财政保留经费资金量较大。县财政代编预算作为当年度财政保留经费,未能细化到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五)收入审核监管不到位。个别单位收费行为未能切实规范。
二、街道、港区、园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个街道、1个港区、两个园区预算执行、资金绩效、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有待加强。一是预算编制未细化;二是预算编制不合理;三是决算数与账面数不符。
(二)预算收支执行不规范。一是超预算支出;二是预算资金指标混用;三是代扣税款未及时缴库;四是收入未及时缴库。
(三)资金管理有待完善。一是滞留项目资金;二是未及时收回保证金。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五)内控制度不完善。一是违规吸纳村级资金投资;二是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健全。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统筹融合年度项目计划,按照综合分析、延伸复核的审计思路,重点关注了县卫健委、工信局、资规局等3个部门及下属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有待加强。一是个别单位决算数与账面数不符;二是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编制不合理。
(二)预算收支管理有待完善。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三)财务管理有待提升。一是职工借款结账不及时;二是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三是个别单位无依据收取费用;四是部分收入未及时收回。
(四)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扩大特岗津贴发放范围;二是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
(五)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未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四、重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林业保护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情况
2022至2024年,全县累计收到中央和省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1769.15万元,目前已使用1161.46万元,结余607.69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滞留生态林建设资金154.68万元;二是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缓慢;三是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1.41亩造林;四是林地后期管护不到位。
(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为发挥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十四五”期间,县财政共拨付省级奖补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育种基地项目未在实施方案批复期限内完成;二是保障中小企业付款规定未执行到位;三是个别项目实施程序倒置;四是个别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导致省级奖补资金未能及时拨付。
(三)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情况
2022至2024年,县财政共拨付地方储备粮补贴资金2543.1万元,先后由江苏滨海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县粮食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负责县级储备粮存储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轮换亏损财政补贴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二是超时限完成储备粮轮换计划;三是地方储备粮存储不规范;四是贷款未专户专款封闭运行管理。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县审计局不断强化国有资产审计力度,在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和国有资产专项清查行动中,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保持高度关注。审计主要发现场地租赁运营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公共基础设施未计提折旧等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精准度,减少待分配项目和预留指标,严控预算调整追加事项。提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预算和绩效同步管理。
(二)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大宕欠公款清收力度,定期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监管力度,规范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杜绝应缴未缴、应收未收现象。
(三)严控支出范围,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切实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监督管理,对于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立即停止发放行为,进一步完善津补贴发放制度,规范流程审批,强化预算审核,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
(四)抓实问题整改,推动政策贯彻执行。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应全面分析产生的原因和根源,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着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注重精准性、可持续,不断续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