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6-02011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6-10-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公安局低空无人机防御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计划,滨海县公安局决定就其所需的滨海县公安局低空无人机防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低空无人机防御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招标内容:滨海县公安局低空无人机防御设备采购项目,包含:固定式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手持式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指挥控制系统等采购及安装。(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评、定标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竞争性谈判方式。

3、最高限价:九十万元整。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5、免费质量保修期:五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质量标准:合格。

7、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提供下列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接受/不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6日8: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亘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滨海县响坎路7号坎北楼宇经济产业园1003室)。

方式:现场获取,联系电话:1381324423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各项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代理机构核验后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提供复印材料,须加盖公章)。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30%工程款金额的银行保函);项目完成、发票齐全、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此节点须扣除30%的预付款);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0%;尾款于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评定成交原则

1.谈判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且通过符合性、商务性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二轮以上竞争性谈判,谈判价格以最后一轮有效投标报价为准。

2.评定成交原则:谈判小组根据入围供应商的最终有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最终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30-15: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0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滨海县公安局信访楼一楼会议室(滨海县世纪大道6号)。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00:00.

开标地点:滨海县公安局信访楼一楼会议室(滨海县世纪大道6号)。

九、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一)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公安局

地 址:滨海县世纪大道6号

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1515102001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亘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91258509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滨海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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