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滨海县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第一批)
根据《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9名参保人员符合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滨海县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滨海县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电话:0515-89118005,69962231。
滨海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