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滨海县京师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5-28 11:23 来源: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滨海县京师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滨海县京师实验学校调整学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2〕7号)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1、学费最高标准为7800元/生・学期。

2、该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学期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原有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请你校自觉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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