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特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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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城特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年产5000吨铸件项目 | 滨海县东坎镇东坎产业园10-1号 | 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东坎产业园10-1号的现有厂房,以生铁、废铜、废钢、铝、镁、钼铁、锰铁、硅铁等为原料,购置加料机、中频电炉、射芯机、呋喃树脂自动造型生产线、抛丸机、浇铸机、切割机、再生机、退火炉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5000吨铸件项目 | 1. 废气主要为熔炼废气、落砂废气、覆膜砂再生废气、抛丸废气、覆膜砂造型废气、制芯废气、浇铸废气和食堂油烟。熔炼废气、落砂废气、覆膜砂再生废气、抛丸废气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覆膜砂造型废气、制芯废气、浇铸废气收集进入“二级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循环冷却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再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滨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沙浦河。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炉渣、除尘灰、废包装、废布袋、废炉体与浇铸盆等废器具、废金属材料、树脂等包装桶和废活性炭。废金属材料全部回炉重新熔炼铸造;炉渣、除尘灰、废包装、废布袋、废炉体与浇铸盆等废器具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树脂等包装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厨余垃圾、废油脂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