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3号)要求(附件1),2024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已经启动,补偿资金拨付工作到6月30日结束,资格认定到12月30日结束。
符合条件人员认真阅读《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解读》(附件2),请携带在“江苏省学费补偿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表》及工资证明(必须是银行3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等,办理申请拨付手续;或《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审批表》等,办理资格认定。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学费补偿网址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4: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样式.docx
咨询电话:0515-84230951
办理地址:滨海县教育局二楼资助办理大厅
滨海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