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5-00224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5-03-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天场产业园年产205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天场产业园年产205万立方混凝土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承担单位: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天场镇秉义村境内

投资总额:13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4%

联系人/电话:汤协栋18021881222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共12套筒仓均配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分别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骨料进料、卸料粉尘,采用密闭收集,并采用水喷淋装置等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搅拌粉尘经密闭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粉尘通过采用硬化路面、厂区绿化、及时清扫、冲洗等措施,控制、减少生产和贮运过程中无组织气体的排放。

本项目须以混凝土生产车间、运输区为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等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生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产品用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依托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的化粪池预处理,与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经隔油池预处理的机修间及装卸机械冲洗水一并进入港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港区道路、堆场喷洒用水、绿化用水和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其中厂区绿化及喷洒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制,远期待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后,无条件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砂石沉淀物回用于生产线;废布袋收集后外售质物资回收单位,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均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示内容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四、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南京宇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中心体育场东商业区一层62286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62647986

附报告表全本:天场产业园正文.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