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根据《关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政策》(滨政发〔2024〕83号,以下简称《激励政策》)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4年度滨海县知识产权奖补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年度符合《激励政策》奖补各类事项、2024年度滨海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2024年度滨海县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2024年度滨海县“育鹰计划”企业培育库和2024年度滨海县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4年企业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由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科根据省局公布名单直接确认,首次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3.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的,须提供2024年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和发票复印件;
4.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贴的,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质权设立当月至贷款结清时每月利息清单(今年未结清的项目可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如有为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而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须提供价值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复印件;
5.省市项目及其他奖补由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科根据省市局公布名单直接确认;
6.申报单位开户行及账号,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7.2024年度滨海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2024年度滨海县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2024年度滨海县“育鹰计划”企业培育库和2024年度滨海县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项目分别按附件要求提交。
三、受理时间
材料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4日,逾期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按要求梳理申报项目,收集证明材料,自行汇总(一式一份),及时提交至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科。
2.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和“育鹰计划”企业培育库,三个项目不可兼报,省市县同类知识产权项目不可兼报;在我县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机构满足条件均可申报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项目。
3.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4.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后,按政策文件规定拨付资金。
联系人:掌庆晗、左文浩 联系电话:0515-89100506
附件:1.2024年度滨海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4年度滨海县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24年度滨海县“育鹰计划”企业培育库申报书
4.2024年度滨海县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项目申报书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
2024年度滨海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主管部门:
滨海县知识产权局
二○二五年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晓《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并郑重承诺如下:
1. 我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3. 如违背以上承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 申报 单位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 申报 责任人 | 姓 名 | 手 机 | ||
固定电话 | 传真号码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二、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
企业是否属于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 是 □ 否 □ | 企业是否属于省50个重点产业链 | 是 □ 否 □ | ||||||
研发投入情况 | 企业独立研发机构 有 □ 无 □ | ||||||||
研发机构名称 | 研发人员数量 | ||||||||
实验室或技术中心 国家级 □ 省级 □ 无 □ | |||||||||
产学研合作机构 有 □ 无 □ | |||||||||
产学研合作单位名称 | |||||||||
上年度研发投入(万元) | 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 ||||||||
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 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 | 独立机构□ 部门内设机构□ 无 □ | 负责人职务 | ||||||
人员数量 | |||||||||
有效注册商标数(件) | 主要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及类别 | ||||||||
被许可使用商标数(件) | 被许可使用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及类别 |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件) | 驰名商标数量(件)及名称 | ||||||||
有效专利数(件) | 有效发明专利数(件) | ||||||||
PCT专利申请数(件) | 境外专利授权数(件) | ||||||||
国家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 □ 示范企业 □ | 认定年度 | ||||||||
国际市场销售 □ | 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 | ||||||||
上年度国际市场销售额(万元) | |||||||||
知识产权维权 经历 | 有£ 无£ | 维权对象 | |||||||
维权方式 | |||||||||
维权结果 | |||||||||
知识产权运用情况 | 上年度企业总利润(万元) | 专利转化运用数量(件) | |||||||
专利产品销售额(万元) | 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比例 | ||||||||
专利许可收入(万元)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万元) | ||||||||
上年度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万元) | 具有专利代理资格或知识产权师人数(人) |
三、证明材料目录
1. 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情况; 2. 贯标备案(或绩效评价或认证)情况; 3. 知识产权人员培训结业证书企业; 4. 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保单; 5. 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备案通知书; 6. 新增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台账; 7. 企业商标注册或申请台账; 8. 企业办理发明专利优先审查或快速预审受理通知书; 9. 其他任务完成证明材料。 |
滨海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县内注册且运营正常的企业,优先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企业;
2. 有明确技术需求或技术难题,并围绕该需求或难题开展专利布局、分析和专利培育;
3. 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发明专利申请行为,有非正常发明专利申请行为但是已撤回的视为无非正常发明专利申请行为。
二、积分说明
(1)企业通过“贯标”备案、绩效评价或认证,以省局通过名单或认证证书为准。仅备案得5分,通过绩效评价或认证得10分;
(2)企业员工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并获结业证书2本及以上,以证书为准。其中有2024年证书的得5分,无2024年证书的得3分;
(3)2024年企业参与知识产权保险提高维权能力的,以保单为准。2分;
(4)2024年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达200万元及以上,以国知局登记通知书为准。10分;
(5)2024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以国知局受理通知书为准。每件5分,最高20分;
(6)2024年企业授权发明专利数,以国知局授权专利证书为准。每件10分;
(7)企业拥有注册商标或商标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受理,以国知局注册商标证书或受理通知书为准。5分;
(8)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办理优先审查或快速预审且2024年授权的,以优审或快审通知书和专利证书为准。每件5分。
(9)申报本项目积分不低于75分,项目数不超过10个。
滨海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自评表
序号 | 积分项 | 分值及说明 | 得分 |
1 | 企业贯标情况 | 仅备案5分,通过绩效评价或认证10分 | |
2 | 企业参加培训情况 | 2本证书,有2024年证书5分,无2024年证书则3分 | |
3 | 2024年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 | 2分(以保单为准) | |
4 | 2024年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 | 质押金额达200万及以上10分(以国知局登记通知书为准) | |
5 | 2024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 | 每件5分,最高20分。(以通知书为准) | |
6 | 2024年企业授权发明专利数 | 每件10分(以专利证书为准) | |
7 | 企业商标发展情况 | 5分(以商标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为准) | |
8 | 2024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办理优先审查或快速预审情况 | 每件5分,以通知书为准。 | |
合计 |
附件2:
2024年度滨海县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
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主管部门:
滨海县知识产权局
二○二五年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晓《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并郑重承诺如下:
1. 我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3. 如违背以上承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 申报 单位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 申报 责任人 | 姓 名 | 手 机 | ||
固定电话 | 传真号码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二、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
企业是否属于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 是 □ 否 □ | 企业是否属于省50个重点产业链 | 是 □ 否 □ | ||||||
研发投入情况 | 企业独立研发机构 有 □ 无 □ | ||||||||
研发机构名称 | 研发人员数量 | ||||||||
实验室或技术中心 国家级 □ 省级 □ 无 □ | |||||||||
产学研合作机构 有 □ 无 □ | |||||||||
产学研合作单位名称 | |||||||||
上年度研发投入(万元) | 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 ||||||||
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 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 | 独立机构□ 部门内设机构□ 无 □ | 负责人职务 | ||||||
人员数量 | |||||||||
有效注册商标数(件) | 主要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及类别 | ||||||||
被许可使用商标数(件) | 被许可使用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及类别 |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件) | 驰名商标数量(件)及名称 | ||||||||
有效专利数(件) | 有效发明专利数(件) | ||||||||
PCT专利申请数(件) | 境外专利授权数(件) | ||||||||
国家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 □ 示范企业 □ | 认定年度 | ||||||||
国际市场销售 □ | 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 | ||||||||
上年度国际市场销售额(万元) | |||||||||
知识产权维权 经历 | 有£ 无£ | 维权对象 | |||||||
维权方式 | |||||||||
维权结果 | |||||||||
知识产权运用情况 | 上年度企业总利润(万元) | 专利转化运用数量(件) | |||||||
专利产品销售额(万元) | 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比例 | ||||||||
专利许可收入(万元)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万元) | ||||||||
上年度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万元) | 具有专利代理资格或知识产权师人数(人) |
三、证明材料目录
1. 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情况; 2. 贯标备案(或绩效评价或认证)情况; 3. 知识产权人员培训结业证书企业; 4. 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保单; 5. 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备案通知书; 6. 新增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台账; 7. 企业办理发明专利优先审查或快速预审受理通知书; 8. 其他任务完成证明材料。 |
滨海县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县内注册且运营正常的企业,优先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企业;
2. 有明确技术需求或技术难题,并围绕该需求或难题开展专利布局、分析和专利培育;
3. 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发明专利申请行为,有非正常发明专利申请行为但是已撤回的视为无非正常发明专利申请行为。
二、积分说明
(1)企业通过“贯标”备案、绩效评价或认证,以省局通过名单或认证证书为准。仅备案得5分,通过绩效评价或认证得10分;
(2)企业员工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并获结业证书2本及以上,以证书为准。其中有2024年证书的得5分,无2024年证书的得3分;
(3)2024年企业参与知识产权保险提高维权能力的,以保单为准。2分;
(4)2024年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达500万元及以上,以国知局登记通知书为准。10分;
(5)2024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以国知局受理通知书为准。每件5分,最高20分;
(6)2024年企业授权发明专利数,以国知局授权专利证书为准。每件10分;
(7)2024年企业授权发明专利中高价值专利数,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试行)》认定。每件2分;
(8)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办理优先审查或快速预审且2024年授权的,以优审或快审通知书和专利证书为准。每件5分。
(9)申报本项目积分不低于85分,项目数不超过5个。
滨海县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自评表
序号 | 积分项 | 分值及说明 | 得分 |
1 | 企业贯标情况 | 仅备案5分,通过绩效评价或认证10分 | |
2 | 企业参加培训情况 | 2本证书,有2024年证书5分,无2024年证书则3分 | |
3 | 2024年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 | 2分(以保单为准) | |
4 | 2024年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 | 质押金额达500万及以上10分(以国知局登记通知书为准) | |
5 | 2024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 | 每件5分,最高20分。(以通知书为准) | |
6 | 2024年企业授权发明专利数 | 每件10分(以专利证书为准) | |
7 | 2024年企业授权发明专利中高价值专利数 | 每件2分(参照战新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表认定) | |
8 | 2024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办理优先审查或快速预审情况 | 每件5分,以通知书为准。 | |
合计 |
附件3:
2024年度滨海县“育鹰计划”企业
培育库申报书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主管部门:
滨海县知识产权局
二○二五年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晓《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并郑重承诺如下:
1. 我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3. 如违背以上承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 申报 单位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 申报 责任人 | 姓 名 | 手 机 | ||
固定电话 | 传真号码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二、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
企业是否属于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 是 □ 否 □ | 企业是否属于省50个重点产业链 | 是 □ 否 □ | ||||||
研发投入情况 | 企业独立研发机构 有 □ 无 □ | ||||||||
研发机构名称 | 研发人员数量 | ||||||||
实验室或技术中心 国家级 □ 省级 □ 无 □ | |||||||||
产学研合作机构 有 □ 无 □ | |||||||||
产学研合作单位名称 | |||||||||
上年度研发投入(万元) | 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 ||||||||
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 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 | 独立机构□ 部门内设机构□ 无 □ | 负责人职务 | ||||||
人员数量 | |||||||||
有效注册商标数(件) | 主要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及类别 | ||||||||
被许可使用商标数(件) | 被许可使用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及类别 |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件) | 驰名商标数量(件)及名称 | ||||||||
有效专利数(件) | 有效发明专利数(件) | ||||||||
PCT专利申请数(件) | 境外专利授权数(件) | ||||||||
国家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 □ 示范企业 □ | 认定年度 | ||||||||
国际市场销售 □ | 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 | ||||||||
上年度国际市场销售额(万元) | |||||||||
知识产权维权 经历 | 有£ 无£ | 维权对象 | |||||||
维权方式 | |||||||||
维权结果 | |||||||||
知识产权运用情况 | 上年度企业总利润(万元) | 专利转化运用数量(件) | |||||||
专利产品销售额(万元) | 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比例 | ||||||||
专利许可收入(万元)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万元) | ||||||||
上年度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万元) | 具有专利代理资格或知识产权师人数(人) |
三、证明材料目录
1. 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情况; 2. 贯标备案(或绩效评价或认证)情况; 3. 知识产权人员培训结业证书企业; 4. 企业2023年和2024年发明专利申请台账; 5. 企业2023年和2024年发明专利授权台账; 6. 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备案通知书; 7. 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保单; 8. 其他任务完成证明材料。 |
滨海县“育鹰计划”企业培育库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县内注册且运营正常的企业,优先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企业;
2. 有明确技术需求或技术难题,并围绕该需求或难题开展专利布局、分析和专利培育;
3. 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发明专利申请行为,有非正常发明专利申请行为但是已撤回的视为无非正常发明专利申请行为。
二、积分说明
(1)企业通过“贯标”备案、绩效评价或认证,以省局通过名单或认证证书为准,通过备案得5分,通过绩效评价或认证得10分;
(2)企业员工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并获结业证书,以证书为准。其中有2024年证书的得5分,无2024年证书的得3分;
(3)企业2023年和2024年都有发明专利申请的得25分,仅有1年有发明专利申请的得10分;
(4)企业2023年和2024年都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得25分,仅有1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得10分;
(5)企业2023年或2024年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以国知局登记通知书为准。10分;
(6)企业2023年或2024年参与知识产权保险提高维权能力的,以保单为准。2分;
(7)企业2023年或2024年授权发明专利中有高价值专利,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试行)》认定。每件2分。
(8)申报本项目积分不低于60分,项目数不超过15个,2023年已获战推项目和高价值项目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滨海县“育鹰计划”企业培育库自评表
序号 | 积分项 | 分值及说明 | 得分 |
1 | 企业贯标情况 | 仅备案5分,通过绩效评价或认证10分 | |
2 | 企业参加培训情况 | 有2024年证书5分,无2024年证书则3分 | |
3 | 企业2023年和2024年发明专利申请情况 | 2年都有发明专利申请的得25分,仅有1年有发明专利申请的得10分 | |
4 | 企业2023年和2024年发明专利授权台账 | 2年都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得25分,仅有1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得10分 | |
5 | 企业2023年和2024年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备案通知书 | 10分。(以通知书为准) | |
6 | 企业2023年和2024年购买知识产权保险 | 2分(以保单为准) | |
7 | 企业2023年和2024年授权发明专利中高价值专利数 | 每件2分(参照战新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表认定) | |
合计 |
附件4:
2024年度滨海县优秀知识产权代理
机构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主管部门:
滨海县知识产权局
二○二五年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晓《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并郑重承诺如下:
1. 我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3. 如违背以上承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 申报 单位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 负责人 | 姓 名 | 职 务 | ||
固定电话 | 手 机 | |||
项目 申报 责任人 | 姓 名 | 手 机 | ||
固定电话 | 传真号码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项目 申报 单位 实施 情况 | (主要填写2024年底本机构工作情况,不超过500字)
|
二、证明材料目录
1. 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情况; 2. 代理机构2024年在我县代理发明专利申请台账; 3. 代理机构2024年在我县代理发明专利授权台账; 4. 代理机构2024年在我县专利代理服务收入证明; 5. 代理机构截止2024年底拥有专利代理师情况证明; 6. 代理机构2024年辅导我县企业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情况证明; 7. 代理机构2024年招引创新主体实体化运作情况证明; 9. 其他任务完成证明材料。 |
滨海县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县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机构;
2.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利代理师,在我县代理(不含变更代理机构)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主营业务收入达一定规模;
3.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代理行为,有非正常专利代理行为但是已撤回的视为无非正常专利代理行为。
二、积分说明
(1)代理机构2024年在我县代理发明专利申请数,每件0.5分,最高计50分;
(2)代理机构2024年在我县代理发明专利授权数,每件1分;
(3)代理机构2024年在我县专利代理服务收入达100万元,得10分;
(4)代理机构截止2024年底有2名及以上专利代理师,得10分;
(5)代理机构2024年辅导我县企业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每通过一家得5分。
(6)代理机构2024年招引创新主体实体化运作(有经营场所和工作人员实现开票)同时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每家得5分,最高20分。
(7)申报本项目积分不低于100分。
滨海县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项目自评表
序号 | 积分项 | 分值及说明 | 得分 |
1 | 代理机构2024年在我县代理发明专利申请数 | 每件0.5分,最高计50分(以受理通知书为准) | |
2 | 代理机构2024年在我县代理发明专利授权数 | 每件1分(以专利证书为准) | |
3 | 代理机构2024年在我县专利代理服务收入情况 | 达100万元及以上得10分(以财务相关材料佐证) | |
4 | 代理机构截止2024年底拥有专利代理师情况 | 拥有2名及以上得10分(以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和社保证明为准) | |
5 | 代理机构2024年辅导我县企业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情况 | 每通过一家得5分(以省局文件为准) | |
6 | 代理机构2024年招引创新主体实体化运作情况 | 每有一家得5分,最高20分(有经营场所和工作人员实现开票同时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