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交航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3 17:49 来源: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交航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交航产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滨海县交航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设计资产整合方案和债券发行方案、协调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负责准备整套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负责债券

申报工作及沟通、负责债券销售,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负责债券发行后的挂牌转让工作,以及债券存续期间的后续服务。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承销服务费率不超过0.20%/年。

4、项目地点:滨海县。

5、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6、服务期限:5年,自实施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发债不成功,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7、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8、质量标准:合格。

备注:承销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本公司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为目的,设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

报材料,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为

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提供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相关人员要求:/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

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

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

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

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

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

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

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指主承销商,下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4.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需盖章或签字的,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

单位公章和牵头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即可,但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盖章。

4.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5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

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

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伍万元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

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月14日09时00分00秒,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同步发布。

九、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

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

--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

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

0515-69083400

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

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滨海县交航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与S327交汇处1711室

联系人:朱先生  吉女士

电话:13505102408  178025275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联系人: 戴先生  江先生

电话: 18061655582    18551756868

邮箱:12232034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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