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滨海汇沣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桶装水1036.8万桶、瓶装水20736万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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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滨海汇沣海食品有限公司 | 年产桶装水1036.8万桶、瓶装水20736万瓶建设项目 |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区 | 企业现拟投资10139.6万元,购置储罐、多介质过滤器、精密过滤器等设备,建设年产桶装水1036.8万桶、瓶装水20736万瓶项目 | 1. 废气主要为吹塑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恶臭。吹塑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通过20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及恶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加强车间通风、设置绿化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 2.严格按照《报告表》确认的废水处理工艺对废水进行预处理,其中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纯水制备浓水达到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新滩工业废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3.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过滤介质、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化验室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催化剂、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过滤介质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收集的废UV灯管、化验室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催化剂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置,废UV灯管、化验室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