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5-00020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1-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江苏亦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6000万米)PVC装饰膜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亦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6000万米)PVC装饰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亦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6000万米)PVC装饰膜项目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八滩镇金八滩大道9号

现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1800万米化纤真丝织物项目

1.拆包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厂区加强管理、完善绿化等控制措施后无组织达标排放。拆包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污水站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1排放限值,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织造废水经厂区“调节池+高效气浮+过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喷水织机行业中水回用水质要求》(T/JX001-2018)中的高回用率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丝和不合格品废滤料、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公司;废油、废油桶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