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5-00011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1-0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盐城市洋鑫纺织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米化纤真丝织物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市洋鑫纺织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米化纤真丝织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城市洋鑫纺织有限公司

年产1800万米化纤真丝织物项目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八滩镇金八滩大道9号

现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1800万米化纤真丝织物项目

1.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1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织造废水经厂区“调节池+高效气浮+过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喷水织机行业中水回用水质要求》(T/JX001-2018)中的高回用率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 拆包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厂区加强管理、完善绿化等控制措施后无组织达标排放。

3.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须在北厂房外东侧设置一间3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运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废管理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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