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16:40 来源:滨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沿海工业园(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滨海县滨淮镇东罾村东罾大道1号,邮编:224500,电话:0515—8438344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沿海工业园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园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秉承“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原则,进一步明晰了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进程。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压实责任专人专管。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议程,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积极与县内各职能部门协调合作,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确保每一份申请都能得到及时且规范的回复。二是明确内容及时公开。围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关键领域,积极与县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等重要事项能够得到及时上报,并由相关部门统一汇总后对外公开。三是强化目标跟进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由园区督查办主导,按季度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进行监测评估,对于信息报送不及时、公开不到位的部门及个人,在年度考核中采取扣分措施,以此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园区信息公开工作虽已取得稳步进展,但与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的主动性有待加强。受限于当前的体制机制,园区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赖于职能部门的统一部署与公开,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工作中的被动局面,缺乏主动作为的动力。二是监督的积极性有待加强。部分条线部门对于实施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刻,因此在推行政务公开及实践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其积极性与自觉性尚需进一步加强,以提高整体监督效能。三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因其涉及领域广泛且政策导向性强,要求信息必须定期、及时地进行充实与更新。然而,园区目前面临人员配置不足及工作人员频繁更替的问题,这直接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导致工作衔接不畅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此现状,亟需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与交流,优化人员配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与广度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下一步,园区将紧密遵循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并紧密结合园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面公开的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实效。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积极与县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强化安全环保、规划建设、集中支付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定一名班子成员统一负责,并明确各条线部门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适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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