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15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担单位:滨海县中祥混凝土厂;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滨海县滨淮镇头罾社区;
投资总额:950万元;
联系人/电话:张耀峰13485205555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止。
(一)施工期
项目已建设完成,生态环境局已作处罚,本项目为补办环评手续。
(二)营运期
①废气:本项目共有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有4个粉状物料筒仓,其中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1个,石粉筒仓1个,粉状物料上料废气经筒仓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每条生产线有1个搅拌楼,配料与搅拌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两条生产线共有10个排气筒。砂石堆场废气采用“封闭式仓库+水雾喷淋”处理,原料输送采取封闭式输送带,减少输送扬尘,采取场地硬化与喷洒抑尘措施,减少运输扬尘。根据《报告表》所述,结合现有项目,本项目建成后须以厂界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项目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②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近期采用罐车运至头罾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接管至污水处理厂;设备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车辆清洁用水经车辆清洗站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用作厂区喷洒抑尘等,多余部分沉淀后外排处理。
③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县城雨润星雨华府2幢305室
联系人:陈胜将 联系电话/传真:1802188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