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关于市委联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05 16:06 来源: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8月28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对滨海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并于11月8日向滨海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滨海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推进,坚守政治定位、凝聚思想共识,做到政治上对标、思想上看齐、行动上跟随。

(一)提高政治站位,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县委组织部专题召开部务会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方案,成立以常委部长为组长,其他副部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层逐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由组织部领导班子负总责,常委部长亲自抓、班子成员靠前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合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意见逐一对照认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为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强化统筹协调,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紧扣整改时序要求,制定《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关于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完善85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管理、逐个盘点销号。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组织部重点督查项目,每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确保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市委联动巡察反馈以来,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会办巡察整改工作,紧盯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完善整改清单,对于短期内能够整改见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去整改的问题,明确目标、限期整改。

(三)突出建章立制,完善常治长效措施。持续放大巡察整改实效,坚持从政治看业务、从业务看政治,深挖巡察反馈意见反映出的组织工作在制度机制方面的短板与不足,推动标本兼治。既主动做好“当下改”,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症结原因,也注重完善“长久立”,进一步健全发现问题的监督机制、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以制度执行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通融合,进一步提升组织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都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正在进一步深化,有针对性制定或修订制度11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思想理论武装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部务会会议、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及时传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省市县委全会等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把握精神实质,主动对标对表。组织召开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细化全年工作举措,确保上级会议精神在滨海组织系统落地落实。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在部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针对性制定学习交流主题,通过班子成员领学、中层干部交流、年轻同志发言等方式,推动新思想入心入脑入行,切实把新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支部书记带头讲授专题党课,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专题讲座,认真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活动,持续开展“组工思享汇”同题共研活动,用好用活学习强国、滨海党建云等平台,切实提升组工干部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

2.关于“条例制度执行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并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会同县委宣传部做好全县党员冬训工作,会同县委统战部做好信教党员排查整改工作等。强化镇(区、街道)党员档案室建设,所有镇(区、街道)实现有固定场所、专用设备、专职人员等,集中管理无人事档案党员档案;召开全县党员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统一为21个党(工)委配备党员档案电子信息系统,建立党员档案电子数据库;印发《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态化做好新增党员档案的扫描录入工作。截至2024年5月,已完成全县在档管理的党员档案数字化扫描录入,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双保险、双备份”。

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及时联系、督促指导材料形成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材料,在材料形成后1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召开全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成员单位责任。2023年10月以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报送有价值的监督信息13条,全部记入干部监督纪实档案。

印发《关于两新组织党建重点工作事项安排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21家成员单位和21个两新党组织结对共建,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系指导、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调研走访、每年至少帮助协调解决1个实际问题,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即接即办,复杂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每月联动开展暖“新”活动,累计提供法律咨询、交通法规、食品安全、就业创业、职业病防治等服务活动5期。帮助凯金新能源、星创维、余滨等3家非公企业解决资金、人才、生活配套设施等问题。召开县委两新工委联席会议,对县委两新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全县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召开全县两新组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主题教育工作座谈会,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主题教育部署要求,了解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就做好下一步主题教育工作作专题部署,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党组织的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及时跟进学习和传达学习省市县委关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常态化抓好民营企业党建工作。

3.关于“综合考核‘组合拳’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成立县委考核办,推动考核工作职能向组织部门平稳有序过渡,组织部单设综合考核科,承担考核办日常工作。健全完善综合考核指标优化、半年评估、分析调度、业务培训和重点指标督查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召开综合考核工作推进会、指标分析会,通过调研座谈,分析考核指标、研究推进工作、分类压实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形成考核工作合力,积极推进综合考核工作。

持续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召开镇(区、街道)党(工)委、县直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听取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指导镇(区、街道)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挂钩镇(区、街道)、园区机制。2023年全市党建考核中上升了2个位次。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干部参与沿海开发、赋能沿海发展的能力水平,邀请省发改委冯树春主任围绕“推进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思考”开展专题讲座,全县800名镇(区、街道)、县直单位科级干部参加了讲座,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丰富了知识。对后备干部队伍按照专业、学历、年龄、党派等条件进行分类汇总,掌握储备情况,在选拔任用时注重配备结构性人选。巡察反馈以来,新选配的52名县管干部中,所学专业与县里明确的五大主导产业相关的15名,占28.8%。

结合“月月访”活动,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加强对年轻干部、党外干部的日常发现和培养使用。巡察反馈以来,提拔和进一步使用“90后”正科职5名、“90后”副科职15名、党外干部4名,城管局、司法局2个单位新选配了35岁左右班子成员,检察院新配备了1名党外干部,2023年完成了市下达的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年度配备目标。目前,共有“90后”正科职干部5名、“90后”副科职干部43名,党外干部18名,其中正科职3名。

5.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巡察反馈以来,于2023年11月、12月、2024年4月、5月对乡镇、县直领导班子进行了选优配强,每批次干部人事调整时,均严格履行民主推荐和考察程序,加强对考察组成员的业务辅导,严把考察材料质量关,杜绝“千人一面”现象。

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对举办的各类主体班、专题班均明确专人跟班管理、全程监督检查,加大案例式、研讨式、模拟式和现场教学课程比例,提升课程吸引力和学员参与度,增强培训实效。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参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6.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的少数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已全部收缴到位,同时,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未经审批备案私自出国(境)问题。在此基础上,对2019年以来新提拔科级干部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情况和已备案人员出国(境)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存在漏管失管问题。根据上级最新通知精神,进一步重申因公(私)出国(境)要求,规范审批程序,实行证件编号归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做到人员“应登尽登”、证件“应缴尽缴”、手续“应审尽审”。截至目前,已新备案登记51人、办理因公出国(境)备案手续1人次、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2人次。

对巡察反馈的少数县管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制订整改计划,提出精细化、个性化解决方案,对未清理规范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逐一函询,均未发现取酬现象,目前,已全部清理到位。2023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专项排查工作,未发现存在违规兼职(任职)问题。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明确县数据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职责,前移监督关口,形成监管合力。对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任职)信息进行逐一查核,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梳理、明确社团兼职报批程序及所需材料,从严规范审批。在办理辞职、退休手续时,同步签署《辞职、退休后从业告知书》。

对巡察反馈不符合要求的《年度登记表》已修改完善,对在库档案中《年度登记表》等材料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修订《补充完善档案材料方法》,对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进行面对面培训,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坚持“凡进必审”,对2023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新调进人员档案实行“列清单、补材料、做审核、定工资”全流程材料收集和专项审核机制,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夯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基础。截至目前,已新补充各类档案材料560余份。

对违反培训纪律的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同时将违纪情况通报至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加强对各类培训班次学员管理力度,会同县作风办对科级干部进修班和“滨海大讲堂”纪律进行全程监督,在2023年12月举办的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上,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培训班纪律进行全程监督,未发现干部违反培训纪律等情况,全县各类干部培训班次学风明显好转。加强教育引导,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必修课程,以学纪知纪促进遵纪守纪,今年以来,已举办科级干部进修班3期、基层干部轮训班1期,培训近1000人次。坚持抓早抓小,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偏,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

7.关于“践行‘四敢’要求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修订《滨海县优化职级晋升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畅通职级晋升通道,优化职级晋升条件,进一步扩大职级晋升政策覆盖面,不断提高职级资源利用率。巡察反馈以来,开展了四次公务员职级晋升,共晋升职级109人,其中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信访维稳、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经济发展一线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岗位的25人,占22.9%。

通过日常了解、干部调研等,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表现较差、责任心不强、作风不严不实的人员,并进行跟踪管理,加大干部能“下”力度,持续释放庸者下、劣者汰的强烈信号。巡察反馈以来,于2023年11月、12月,结合干部人事调整,对照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将3名干部转任职级公务员。

8.关于“选准用好‘两委’班子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对机关干部兼任村书记人员进行消化管理,总人数相比原来下降40%。县级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按照不少于未来2年村书记空缺数的1.5倍储备后备人才,各镇(区、街道)同步建立村干部后备人才库。结合2023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目标考核,同步实施村干部评星定级工作,将村干部受处分情况作为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会同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推动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10月以来已举办县级培训5期,培训村书记、村干部1500余人次,不断提升村干部“一专多能”过硬素质。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会同农业部门到经济薄弱村开展调研,在“村情”“需求”两张清单基础上,制定全县经济薄弱村整体提升方案。指导全县300个村(社区)围绕“经营之策”大讨论成果,形成“一村一策”发展方案。印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汇编》,涵盖“村集体”和“新农人”两方面各15个优秀发展案例,推动全县面上互学互促。2023年,全县300个村(社区)中不依靠财政配股投资收益超30万元的占比相比以往有所提升。

扎实推进换届问题整改。组织各镇(区、街道)对2021年村(社区)换届选举全过程进行一次“回头看”,通过谈话了解、综合测评、查阅档案等形成自查报告,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处置到位。针对“五汛镇路建村葛永生在处分影响期内被选为村党总支委员”问题,要求五汛镇党委立即开展自查,发现是由于工作人员在审核各村人选把关上存在疏漏,已由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针对“蔡桥镇东滩、新沙等村党总支委员会选举没有差额人选得票情况”,经蔡桥镇党委核查,是由于记录人员工作疏忽,导致推荐计票单有候选人具体票数记录,而最终结果报告单上没有差额人选得票记录。蔡桥镇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8月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县委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汇报,研究通过《2023年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12月23日,召开县委全会,书面汇报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有关情况;2024年1月,召开镇(区、街道)党(工)委、县直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听取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指导镇(区、街道)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党的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中,压实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

组织各党(工)委对下辖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定升”近三年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滨淮镇、坎北街道、水利局、档案馆等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针对坎北街道违规评议党员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对反馈问题中的3名党员,按规范程序,2019年评议结果改为不合格等次,2020—2021年不评定等次。2023年5月,开展全县基层党组织(村、社区以外)换届情况“回头看”活动,自查自纠近三年换届情况,2023年6月21日,指导城北派出所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2024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总)支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换届工作,目前,全县所有党支部按时完成换届。

督促滨海交通控股集团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前置研究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会、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完善更新了党委前置研究清单,对集团重大战略、重大管理类、重要人事管理类等确需前置研究的事项不予授权;落实董事会职权,对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决算方案等不需前置研究的决策事项,分别授权给董事长、总经理,配套完成了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进一步区别确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权限类型,对应人员职责权限;完善监事会监督管理机制,发挥纪检、审计与监事会“三位一体”监督作用,确保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对19家企业的党员人数进行再次摸排,截至目前12家两新组织没有党员,3家两新组织单独建立党支部,2家两新组织区域联建,2家两新组织已不在滨海(分别在江阴、阜宁)。

10.关于“党员队伍管理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印发《滨海县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年)》,强化“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三支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层次。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针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全面推行“两制四审八不发展”制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对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质量管理,确保每一个新发展党员都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进一步从严内审材料把关,加强联审联查,坚持“内审材料填写不规范的一律不发展,联审联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发展”的原则,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明确专人负责党员信访问题,实施信访问题交办机制。2024年4月,举办全县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围绕发展党员工作实务、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工作标准、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实务等课题进行专题辅导。打造基层党务工作者“微课堂”,先后组织公安系统、五汛镇、东坎街道等部门单位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题培训。

对滨淮镇、正红镇、五汛镇等发展党员信访件较多的乡镇组织委员进行约谈提醒,要求相关乡镇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针对反馈的八巨镇、水利局、党史办等少数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由职能科室工作人员会同相关党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对八巨镇违规发展入党的2名党员,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11.关于“招才引智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赴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等重点高校积极开展招聘宣讲活动,吸引500余名高校毕业生报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30人。组织企业带岗位、带政策、带薪酬、带合同,前往高校开展招聘活动,根据信息中心数据反馈,今年以来累计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456人。推动成立盐城工学院高端石油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签订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协议,开展“盐工学子滨海名企行”“山东高校优秀学子滨海行”等活动。

坚持强化载体引才,2024年1月成立滨海产业创新研究院,累计签约高层次人才项目7个,已落地2个,积极储备优质“黄海明珠”领军人才项目,2023年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2个。2024年有效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29个。2023年11月以来,累计发放国家级人才项目、省“333”高层次人才、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百名菁英“强村行动”兴农创业项目等各类人才项目资助资金273万元,其中工信部拨付国家级人才项目补助50万元。省财政下拨省“双创”人才项目补贴71万元。2023年以来,人才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引进人才补贴占32.5%,有较大幅度提升。

12.关于“人才项目及载体质效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药康众拓、江沅机械等71家企业申报市级工程中心,获批53家,嘉鸿微电子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滨盛石化获批省研究生工作站。成立滨海产业创新研究院,打造产业创新研究院+标杆孵化器+离岸创新中心+特色产业园区,累计签约项目7个,其中2个已在苏州离岸创新中心落地。积极发挥高校引才工作站效能,2024年3月—4月,分别前往安徽工程大学、安徽信息工程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北大学、洛阳理工学院等15家高校开展人才政策宣讲及招聘活动,累计招引高校毕业生1076名。

充分利用乡村振兴科技镇长团资源优势,强化校地合作,开展暖企惠企专场活动3次,组织科技镇长团成员来滨开展调研活动10次,推动与滨海黄河故道产业研究院、梨产业研究院、果老首乌、凯兴食品等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6个。2019年至2020年实施完毕的7个省、市人才项目,离职的5人中有4名为柔性引进,在合作的项目实施完成后,没有其他合作项目导致离职,1名为创业型人才,因企业效益较差倒闭导致离职。

13.关于“聚才留才环境不够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黄海明珠人才”服务专窗,配备3名工作人员,完善人才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申报、生活保障等全过程服务,形成人才诉求“一窗受理”、人才发展“一帮到底”、人才服务“一站供给”的全过程闭环体系。

优化人才政策,制定“黄海明珠人才”滨海计划2.0版本,增强对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人才的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开展“拓”计划、“融”行动等青年人才活动,吸引人才爱上滨海、乐业滨海。优化企业引进人才专项奖励,积极支持重点企业招引全职博士,注重依托滨海产业创新研究院等人才载体柔性引进博士人才,推荐更多优质项目参加“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评选,根据市评选结果及时足额兑现资助奖励,帮助江苏蓝素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成功入选工信部博士后引才专项。

14.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回顾总结2023年工作,安排下一步工作打算,听取班子成员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制定2024年县委组织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各科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严格落实《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进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前,主动向派驻组报送“三前”监督事项报告表。自觉接受派驻组监督,2023年11月以来,共召开部务会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次,均邀请派驻组列席。

15.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关于调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滨组发〔2023〕10号),重新调整组成人员,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扎实开展走访调研,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到分管领域和镇村、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了解相关情况,听取基层群众、企业职工意见建议。完成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题调研报告。

16.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条线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按照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个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对照检查内容。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暨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滨组发〔2023〕11号),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职责,制定《县委组织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部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以及部务会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就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向县委专项述职。进一步强化部机关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省委党校教授李立峰以“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与风险防范”为题作专题讲座。

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控,规范“滨海党建云”微信公众号运行,制定公众号发布流程,做好公众号的审核把关工作。调整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舆情协调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完善涉组涉干舆情处置流程和应急预案。对2022年7月引发社会关注的寻找身边的“躺平者”活动舆情处置全过程进行回溯和总结评价,分析不足,汲取教训。

18.关于“落实中央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省、市、县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要求,持续开展借调干部清理、综合考核指标优化、“牌子乱象”集中整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等相关工作,在综合统筹、优化流程、关闸节流等多个方面下功夫、做“减法”,同时督促部机关各条线、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统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尽可能避免在下班后时间布置工作、报送材料,减掉不必要的程序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切实为基层减负。

19.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滨海县委组织部日常工作限时办结、跟踪问效、工作督查制度》,由办公室牵头每月对重点工作、交办事项等进行汇总督查,明确时间节点和解决方案,强化工作跟踪问效力度,确保所有事项都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力戒形式主义。每月部机关召开工作例会,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按照机构改革的工作安排,两新党建工作职能划转至社会工作部,“滨海新新之火”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使用权已转交给县委社会工作部,目前公众号的信息维护和发布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目前县委组织部管理微信公众号仅有“滨海党建云”,已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维护,设置学思想、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海纳英才等多个特色模块,按照具体信息发布流程进行“不断更”运营,关注人数超13万人。

20.关于“下沉基层一线不够经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结合主题教育、“干部联村、一村一策”、“组工思享汇”同题共研、年底慰问等活动,部领导班子带头深入镇村、企业一线,了解相关情况,对困难党员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企业人才招引等实际难题。围绕全县“5+3+2”重点产业链,部领导带领各科室分别组队到企业一线,走近发展前沿,采取个别访谈、集中座谈等方式,了解每条产业链的人才现状、问题和需求等。召开“组工思享汇”同题共研活动,各科室围绕“聚焦重点产业发展,以需定向精准引才育才”主题,分享调研成果和心得体会。

持续在推动发展、基层治理、服务群众中展现组织作为,组织部机关全面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动员党员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主题教育,制定县委组织部科级领导干部“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兴办实事计划表,明确9名科级干部每人领办1件民生实事,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21. 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滨海县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首要任务。2023年11月以来,采取集体研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共组织开展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形成单独的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在个人自学方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规范记录笔记,促进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杜绝以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现象。

2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学习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重要事项会前征求意见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确保班子成员会前充分研究、会中充分酝酿、会上充分沟通。强化《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规则》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明确研究部机关干部人事事项时,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制定重要文件发布前必须经过部务会会议集体研究。2023年11月以来,2次研究部机关干部事项,主要负责人均到会参加。

23.关于“模范部门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学习,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部机关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流程进行全程纪实。2023年11月,调整股级干部1名、提拔股级干部1名,2024年2月,调整股级干部1名,均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会前将工作方案上会,严格进行职数预审,进行全流程纪实。

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精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根据年度考核工作要求,提醒各位班子成员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并纳入其中,进一步规范述责述廉工作。

24.关于“抓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坚持将部机关党建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专题研究部署,研究制定《县委组织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部务会会议每年听取部机关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2024年2月26日召开部务会会议,听取部机关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

25.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党支部书记按照要求讲授了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严格做好相关会议的记录工作,确保会议记录完整丰富。认真做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工作。2024年1月26日召开组织部领导班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的10个对照,通报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4年1月26日召开组织部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常委部长以党员身份参加。

26.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流程的5个阶段、25个步骤,做到规定的环节一个不少,程序一步不漏,材料一项不缺,对部机关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回头看,补充完善其中缺少的党委书记等签名或盖章、县委组织部过堂意见等。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组织机关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业务进行学习,制作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准确把握发展党员的流程和环节。2024年1月,按照发展党员规范程序,完成机关1名预备党员转正。

27.关于“自身队伍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组织部门自身建设“20条”措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组工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聚焦组工干部本领素能提升,持续开展组工“汇课堂”、组工“思享汇”等活动,组织机关同志参与主题教育、干部考察、两会选举、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组工干部业务能力。

巡察反馈以来,于2023年11月、2024年5月,结合干部人事调整,从乡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组织科员和机关综合素质好、了解组工业务的同志中择优选配了5名组织委员,并跟踪掌握工作表现。进一步调整优化部机关科室人员配备,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力量,明确2名同志为专职档案管理员。

28.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持续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滨海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公务用车改革后,组织部已经无保留车辆,使用公务用车由科室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向县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申请,费用与平台统一结算,未再出现现金加油情况。

持续强化机关财务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委组织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支出需由项目负责科室、办公室、分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其中重大项目、大额支出报部务会审议,并邀请派驻组参加,确保各项支出合理合规。以代开发票列支的费用,均需报派驻组审查。针对代开发票列支私车公用补贴问题,相关人员已将费用退回财政账户,并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三单一函”制度要求,对科技镇长团公务接待报销费用未执行“三单一函”制度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相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并要求科技镇长团在以后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三单一函”制度。针对个别项目缺少审批验收程序问题,及时补充完善相关验收材料,进一步明确部机关项目审批验收程序,项目完成后需组成验收小组开展验收。

29.关于“巩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够坚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建立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督促各相关科室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相关问题不再反弹。

印发《2023年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2023年度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表》,制定出台2023年度基层党建考核细则,压实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结合每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检查小组定期到基层党组织开展检查。2023年12月23日,召开县委全会,听取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2024年1月召开镇(区、街道)党(工)委、县直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听取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指导镇(区、街道)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2024年4月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工作要点》,进一步强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挂钩镇(区、街道)、园区机制。

2023年10月印发《滨海县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年)》,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强化“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三支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层次。目前全县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有单独党组织的比例达100%,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有党员的比例达100%,均已达到应建尽建。

2023年10月以来分3次共消化8名机关干部兼任村书记,目前已从35人减少至27人。县级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各镇(区、街道)按照不少于未来2年村书记空缺数的1.5倍储备后备人才,目前已储备170人。2023年10月以来已举办县级培训4期,培训村书记、村干部1200余人次,不断提升村干部“一专多能”过硬素质。

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干部《干部任用条例》等业务知识的培训,结合实际操作,修订完善《股级干部选任工作业务规程汇编》,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做好备案审批工作。在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中,已对正红镇、界牌镇等7个单位党委(党组)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0个,全部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滨海县委组织部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按序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自觉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放在全县组织工作中考量,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把整改各项要求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提升全县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程跟踪问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分类分步、精准施策,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定期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进一步深化整改的任务,持续推进、一抓到底,确保形成整改闭环;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加快形成一批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制度体系,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在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制度成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108599;邮政信箱:滨海县府前路1号县行政办公中心7楼组织部办公室,电子邮箱:bhzzbbgs@163.com。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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